孕妇不宜多服补品
不少妇女怀孕以后,听说吃补品可使胎儿发育更好,于是就买来人参和桂圆吃。殊不知,这类补品对孕妇和胎儿弊多利少。
中医认为,妊娠后月经停闭,脏腑经络之血皆注于冲任以养胎,母体全身处于阴血偏虚、阳气相对偏盛的状态。古代医家曾把孕妇的主要生理变化概括为“阳常有余,阴常不足”,“气常有余,血常不足”,因此容易出现“胎火”。
人参属大补元气之品,妇女怀孕后久服或用量过大,就会使气盛阴耗,阴虚则火旺,即“气有余,便是火”。名医李时珍在明代就指出:“人参甘温助气,气属阳,阳旺则阴愈消。”说明服人参不当,易致阴虚阳亢。美国有位医生,曾对100多名服人参1个月以上的人进行了观察,发现大多数人出现兴奋激动,烦躁失眠,咽喉干痛剌激感和血压升高等不良反应。他把这种现象称为“人参滥用综合征”,认为其发生机理可能与神经、内分泌功能受到扰乱有关。从中医角度看,这些不良反应其实就是阴虚火旺的表现。有关文献也记载,人在内服了100毫升人参酊后,会感到轻度不安和兴奋,内服200毫升后,可出现中毒现象,如全身玫瑰疹、瘙痒、眩晕、头痛、体温升高和出血等。此外,服用人参过多可产生抗利尿作用,易引起水肿。由此可见,孕妇滥用人参,容易加重妊娠呕吐、水肿和高血压等现象,也可促使阴道出血而导致流产。
从胎儿来看,胎儿对人参的耐受性很低,孕妇服用过量人参有造成死胎的危险。有位妇女怀孕1个多月后常服人参,两周后出现心悸、胸闷、头痛、失眠、鼻腔流血和下肢浮肿等症状,继而阴道出血,待到4个月后经妇产科检查,胎儿已死亡。所以孕妇不可滥用人参。
除了人参外,鹿茸,鹿胎胶,鹿角胶、胡桃肉、胎盘等也属温补助阳之品,孕妇也不要服用。如果病情需要,也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。至于其它补品,孕妇可本着“产前宜凉”的原则,酌情选用清补、平补品。若孕妇脾胃功能良好,食欲正常,没有恶心、呕吐和腹泻,适量服用阿胶,有利养血安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