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光塔 - 饮食营养禁忌 饮食安全知识

忌用大油烹调肉食品

大油含有较高的胆固醇,如用大油烹调肉食品,则会使菜肴中的胆固醇大大增加。胆固醇的化学性质相当稳定,即使高温烹调也损失极少,很不利于健康。如果用植物油来烹调肉食品,那么情形就不同了。因为植物油中含有植物固醇的物质,这种物质能抑制人体对胆固醇的吸收,而且其中还含有丰富的不饱和脂肪酸,可促进胆固醇的正常代谢,使它们不在人体内积蓄。

忌吃油渣

日常生活中,有许多人不注意生活科学常识,经常用肥肉炼油,剩下的油渣又当菜来食用。这种做法是不利于健康的。由于猪肉或大油在炸炼时温度较高,有机物质受热分解,经过环化、聚合会形成一种致癌性物质,炸炼时间越长,其含量越高。常吃或多吃油渣的人可增加食管癌、胃癌的发病率。所以,炸炼过油的油渣不能吃,应丢弃。

吃黄鳝忌爆炒

人们爱吃脆嫩的鳝鱼片,在烹调时,不烧煮熟透,只是在锅中爆炒几下就出锅。这样烹调的鳝鱼,味道虽美,但对人体的健康不利。因为,黄鳝体内有一种叫颌口线虫的嚢蝴寄生虫,鳝鱼片爆炒,如没有熟透,就不会杀死这种寄生虫。它进入人体半个月后,会使人体温突然升高,并出现厌食,同时,在颈颌部、腋下及腹部皮下会出现疙瘩。这就是发生了颌口线虫感染。因此,黄鳝最好煮熟烧透了吃,以防引起感染。

忌吃生鱼粥、生鱼片

吃生鱼粥、生鱼片,是广东、福建一带人喜食的美味。然而从医学角度来看,这种吃法对人体是有害的。首先,从流行病学上讲,这种吃法很容易得肝吸虫病,危害肝脏,导致纤维化或肝癌。因为在南方的河流中,生存有肝吸虫,它的幼虫侵入到鱼的体内成为包嚢……

忌吃烧焦了的鱼和肉

人吃了焦馒头,可以助消化,这是老幼皆知的常识。可是吃烧焦了的鱼和肉有毒,这一点却不是所有人都明白的。鱼和肉里含有丰富的蛋白质,如果不慎烧焦了,高分子蛋白就会变为许多有害的化学物质。一旦这些有害的化学物质进入人体,就会使正常的生理功能及遗传受到毒害,进而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。同时,鱼和肉里的其它高分子化合物,因不完全燃烧,也能产生一些强致癌物质,如3,4一苯并芘。所以,在烧鱼、烧肉时,要特别小心,不要烧焦了。万一烧焦了,干脆扔掉,不宜再吃。

忌直接食用鲜海蜇

海蜇口味清脆爽口,是凉拌佳肴。但是,食用未腌渍透的海蜇会引起中毒。海蜇系属腔肠动物门的水母生物。鲜海蜇含水量高达96%。此外,还含有五羟色胺、组织胺等各种毒胺及毒物肽蛋白。人食后易引起腹痛、呕吐等中毒症状。因此,鲜海蜇不宜食用。必须经盐、白矾反复浸渍处理,脱去水和毒性粘蛋白后,方可食用。

不宜过量食咸鱼

咸鱼,一般是将生鱼用海盐腌制而成的。海盐里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钠,但也含有少量的硝酸钠和亚硝酸钠。由于在腌制咸鱼的过程中,海盐中的亚硝酸钠和生鱼中的胺,长期接触而发生化学反应,致使鱼体内产生大量的二甲基亚硝酸盐。这种物质进入人体,易被代谢转化为致癌性极强的二甲基亚硝酸胺。常吃咸鱼的人鼻咽癌的发病率比一般人高30-40倍,甚至可以通过胎盘影响下一代。二甲基亚硝酸胺尤其对年龄较小者易起毒害作用。因此,咸鱼不宜过量食用。

不宜多吃干鱼片

鱼片的奇香,可以唤起食欲,但在享受奇香的乐趣中,会不知不觉地带来可怕的后患。据测定,每吃一包鱼片,咀嚼次数达上百次,若每次吃上10包以上,其咀嚼次数可达上千次,近万次。咀嚼不仅可以粉碎食物,重要的是由反射引起唾液、胃液、肠液、胰液分泌,给食物的消化吸收准备有利条件。但是,异常增多的咀嚼不仅浪费大量对人体有益的唾液……

鱼胆不宜随便吃

袓国医学认为,鱼胆性寒、味苦,有泻热、明目等功效,但若服用量过大,非但不能治病,还可能引起急性鱼胆中毒,导致严重后果。中毒轻者可有胃肠道反应,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。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肝、肾损害,甚至死亡……

死蟹、死甲鱼不能吃

螃蟹和甲鱼,喜食动物尸体等腐烂食物,它们的胃肠里也常有致病菌和有毒杂物。一旦死后,这些病菌便大量繁殖。另外,螃蟹和甲鱼体内,还含有较多的组氨酸。组氨酸在脱羧酶的作用下,极易分解成组胺和类组氨物质,特别是螃蟹、甲鱼死后,组氨酸分解更为迅速。它们死的时间越长,体内积累的组胺越多。组胺是一种有毒物质,当它在人体内积蓄到一定数量时,就会引起食物中毒。因此,不能吃死蟹和死甲鱼。